一、离婚之后还可以起诉要回孩子吗
在离婚程序结束之后,若有关于子女监护权的争议,当事人完全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获得对子女的抚养权。然而,这必须基于合理且充分的理由。例如,倘若另一方当事人出现了重大疾病或者对子女实施了虐待行为,或者您这边的抚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更加有利于子女的健康和未来发展,都是值得考虑的因素。请注意,以上所有可能性都必须得到确凿证据的支持,这样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才能做出公正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般而言,离婚后随时可以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但需符合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法律规定,具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变更抚养权应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意愿等因素。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时间并无明确限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为避免诉讼的拖延和不确定性,建议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及时起诉。
三、离婚后重新起诉要回孩子合法吗
离婚后重新起诉要回孩子是合法的。在离婚后,若一方认为其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等情形发生变化,可向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若有证据证明原抚养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虐待、遗弃等,或新抚养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等,法院通常会支持重新起诉要回孩子的诉求。但具体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离婚程序以后,对于子女监护权有争议,是可以向法院起诉争抚养权,需要合理充分理由。如对于方患重病、虐待子女或抚养环境大变为有利子女,均需要确凿证据。法院依此公正裁决。